QQ邮箱的Web QQ聊天

昨天开QQ邮箱的时候,发现联系人旁边多了个小图:

点开一看,还真是个Web QQ:

展开,鼠标移上去可以看到联系人信息:

找个人聊天试试,自己用另外一个号登陆了,版本是QQ 2009 Preview 3,打开一看,发现提示不支持,囧:

再找个人,发现也不支持,看来那人也用的是QQ 2009,不过她是隐身的,居然提示不支持,直接暴露了隐身状态,再囧:

好了,总算找到个人,没有提示不支持,发消息,居然弹出个提示,要求输入验证码,请允许我再囧一次:

还好,输入验证码以后就可以正常聊天了,返回的消息没有发到我的QQ客户端上,很好:

不聊的时候可以收起来,成这样:

有消息来的时候会有消息提示音,这个地方会闪烁,浏览器的标题栏也会闪烁:

不过这个Web版的QQ支持IE浏览器和Firefox,不支持Chrome……看了一下,基本上是每隔15秒向服务器轮询一次消息。…

令人无语的QQ

晚上想改一下QQ资料,把毕业院校由原来的HUST_CS改成CS.HIT,结果居然这样:

后来尝试着把“.”换成@,#等符号居然都是同样的提示,但是把HIT换成HUST就没有问题了,如下:

后来又把CS.HIT换成HIT.CS结果也没有问题,这个真是奇怪,QQ的过滤规则是怎样的咧?CS在HIT前面就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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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终于有偷QQ的被逮捕了!

警察同志还是很值得表扬的嘛!嗯,干的好啊!偶的 QQ 也算是第二次“丢失”了,郁闷了足足两次,第二次的问题现在还没解决呢!

一直不明白盗 QQ 能赚多少钱,而且又是像我这种普通的又是九位数的QQ,而且原来的级别还不是太阳,不过这次盗的 QQ 有一个是太阳。今天看到这条新闻才知道也可以赚:居然也赚了七万

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侦查监督科,最近受理了这样一宗盗窃QQ账号牟利的案件。曾在某技术公司任职的郑明(化名)与网络黑客林天(化名)合谋盗窃了大量QQ账号出卖转让,共牟利7万余元。

盗窃QQ账号等牟利的现象在网络上屡见不鲜(普通得我都不知道说啥好)。但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不过好像也没人提过这事哦?)。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通过多方研究认证,逮捕了两名疑犯,成为深圳QQ账号被盗第一案例。

偶希望呢,从这件事以后,相关司法部门能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文,那些盗QQ的实在是太可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