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缺德之“22条军规”

自己对照看看,22条,你范了么?

  1 强制广告、强制下载、强制注册;

  2 制作、传播网络病毒、“流氓”软件;

  3 “黑客”恶意攻击、骚扰;

  4 传播垃圾邮件;

  5 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假冒他人名义;

  6 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

  7 论坛、聊天室侮辱、谩骂;

  8 网络欺诈行为;

  9 窥探、传播他人隐私;

  10 炒作色情、暴力、怪异等低俗内容吸引网民;

  11 网上教唆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12 网络色情聊天;

  13网络游戏作弊;

  14 捕风捉影、故弄玄虚、恶意炒作小道消息;

  15 制作、传播迷信内容;

  16 网络游戏中渲染暴力、色情;

  17 网络调查恶意投票;

  18 网上赌博行为;

  19 网络抄袭、剽窃、盗版等侵权行为;

  20 制作、传播色情信息;

  21 刻意浏览色情内容;

  22 不正当“网恋”。  …

哈哈,终于有偷QQ的被逮捕了!

警察同志还是很值得表扬的嘛!嗯,干的好啊!偶的 QQ 也算是第二次“丢失”了,郁闷了足足两次,第二次的问题现在还没解决呢!

一直不明白盗 QQ 能赚多少钱,而且又是像我这种普通的又是九位数的QQ,而且原来的级别还不是太阳,不过这次盗的 QQ 有一个是太阳。今天看到这条新闻才知道也可以赚:居然也赚了七万

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侦查监督科,最近受理了这样一宗盗窃QQ账号牟利的案件。曾在某技术公司任职的郑明(化名)与网络黑客林天(化名)合谋盗窃了大量QQ账号出卖转让,共牟利7万余元。

盗窃QQ账号等牟利的现象在网络上屡见不鲜(普通得我都不知道说啥好)。但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不过好像也没人提过这事哦?)。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通过多方研究认证,逮捕了两名疑犯,成为深圳QQ账号被盗第一案例。

偶希望呢,从这件事以后,相关司法部门能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文,那些盗QQ的实在是太可恶了!…

晕死!居然有人这样跟淘宝干!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tabao.com

淘宝网最近还被北京网络行业协会评为“10大流氓软件”之一,位居第二!

附:十大流氓软件名单

1
3721上网助手、地址栏搜索及网络实名
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
www.3721.com

2
淘宝网
阿里巴巴
www.taobao.com

3
ebay 易趣
ebay inc.
www.ebay.com.cn

4
dudu下载加速器
千橡公司
ddd.dudu.com

5
中文上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www.cnnic.net.cn

6
青娱乐聊天软件(qyule)
青娱乐 锋力科技 青鸟科联
www.qyule.com

7
很棒小秘书
很棒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www.henbang.net

8
百度搜霸、百度超级搜霸
百度
www.baidu.com

9
一搜工具条
雅虎
toolbar.yisou.com

10
网络猪、划词搜索
中搜在线
pig.zhong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