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应同学之邀去陪他参加校科技节之平面设计大赛决赛,我只是去当他的“粉丝”。本来是没有兴趣的,因为我发现校内的比赛牛人基本上都不参加的,去了估计也看不到什么优秀的作品。

去了唯一的乐事就是看那里的那几个评委老师不住的挑一些莫名其妙的刺,弄得那些在上面展示自己的作品同学无从回答,总是让人觉得有点讽刺……不过里面有两个作品还是可以的。

说正题了,今天事情是这样的:10号选手(哪个院系的我就不说了)上台了,在投影仪上把自己的作品亮了出来,开始自我感觉良好的解说自己作品的“创意“。我一看到那个图片我就觉得很眼熟,应该在哪里里见过,仔细一想,nnd,我的电脑里就有,只不过把那些没有叶子的树和枯草给换成了黄土,然后给图片加了另一个名字:“50年后……”,整个图片基本上没有什么其它的变化。

最近正好看到很多BLOG上都在讨论这个网络道德和版权的问题,对于那些不尊重版权的行为我也是十分反感,尤其是这种拿别人的摄影作品稍加极少处理就说是自己的创意的人更是不满。于是等几个评委老师提问完毕,我就举手发难了:“请问一下:这张照片是你自己拍的么?”

那位同学稍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很诚实:“不是。是从网上下载的。”

我再说:“那你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了,因为这个作品根本就不是你的。”

那个同学很是难堪,但依然立马争辩说:“但是这个只是我的素材,我在上面作了一些处理,把树都去掉了。”

真是天大的笑话,这样就算是自己的作品?那天下就没有剽窃这一回事了!

为了不让那个同学太下不了台,而且我的揭穿他剽窃的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了,我只说了一句:“也许吧!”然后座下,台下一片嘘声……

坐下后,突然想到那个同学大赛完了不会找我真人PK吧?不过所幸的事,PK终究没有发生,呵呵……

不过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很合适,当场揭穿人家,貌似太不给面子了……

4 Comments

  1. 你强,要pk的话别忘了我。我帮你……
    …收拾残局!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